
会议就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的政策和相关技术进行了细致解读和培训,并安排部署了2021年泸县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的重点工作。
会议强调,要严守生态环保底线,扎实开展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工作。一是严格禁止污染型养殖方式,取缔施用粪肥、化肥、鱼禽混养的养殖方式;二是全域推进水产养殖尾水治理,推广“鱼萍共生”“鱼菜共生”“鱼藕共生”“漂浮稻”等原位污染生态治理模式,鼓励开展生态沟渠、“四池三坝”、底排污和多级湿地处理等方式,实现养殖尾水达标;三是建立养殖尾水排放报备制度,有序排放养殖尾水,经水质检测超标的养殖水体一律不准外排;四是开展常态化巡查监管,落实网格化监管制度,定期维护和更新尾水治理公示牌;五是加强宣传引导,积极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,确保水产养殖尾水得到有效治理,推动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。